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各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驻港各单位:
当前,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春季是病媒生物孳生繁殖活跃期,老鼠等“四害”活动频繁,活动范围广,是多种病原体的宿主或媒介,可对人类传播多种疾病。为切实大大降低疾病传染的概率,为疫情防控营造干净整洁环境,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春季除“四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除四害防疫情”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疫情防控为契机,于2022年3月底至4月底开展全域灭鼠等“除四害防疫情”专项行动,采取专项集中整治与常态化工作相结合方式,重点做好我市疫情发生地(东兴市、防城区)重点区域的“四害”消杀行动。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当前新冠疫情处置工作部署,结合春季灭“四害”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群专结合,分区域开展灭鼠等除“四害”行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有效切断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传染链条。
(一)市爱卫办负责此次除“四害”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专业病媒生物消杀团队对市政府机关单位、住宅区、城市道路、公园、广场、车站、垃圾中转站、公厕、农贸市场范围内的设施、公共绿化、下水道、沙井口等区域进行老鼠等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和市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除“四害”行动。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发挥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认真研究制定本县(市、区)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尤其是东兴市、防城区要结合当前新冠疫情处置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区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充分发动群众,采取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辖区所辖单位、街道办、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除“四害”工作。
(三)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各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驻港各单位以清脏治乱、防治病媒等为重点,合理统筹安排工作经费和物资设备,除做好本部门本单位除“四害”工作外,还要按照行业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所监管的二层机构和行业开展除“四害”及药物投放公告提醒等工作。
(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充分的发挥“四害”密度监测和灭“四害”技术指导作用,特别要对东兴市、防城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鼠密度等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市爱卫办。
(一)本次灭鼠等除“四害”行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社会动员,强化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的协作配合,形成群防群控工作格局。要持续加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合理选择用药品种,确保除“四害”行动取得成效。广大群众在参与除“四害”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必要防护装备,严禁直接接触。
(二)市爱卫办将适时组织专家深入各县(市、区)及各相关的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将根据《防城港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追究责任。
(三)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各县(市、区)和市各部门各单位灭鼠工作的技术指导。各单位如有技术需求,请及时联系我办协调相关专家指导。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底前将除“四害”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含3-5张现场活动照片)报送市爱卫办邮箱。
(四)加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除“四害”传播疾病的认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到除“四害”活动中来,引导群众加强家庭环境卫生,消除传播隐患,一同营造整洁卫生的生活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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