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禅城区住建局发布《禅城区物业服务主要内容和标准25条》,为逐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逐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佛发改价费〔2021〕3号)及佛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住宅物业服务品质分级规范》的内容,结合我区真实的情况,按照质价相符原则,梳理出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的禅城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主要条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基本服务8 条和分级服务 17 条,具体如下:
1.按照要求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装饰装修管理、应急处理等方案;物业服务档案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管理完善、易于检索。
2.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装修须知及装修禁止行为和需要注意的几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每季度公示公共收益账户的收支情况。
3.管理人员服装统一、行为规范;公共秩序维护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服装,24 小时值班。
4.对进出车辆来管理和疏导,如发现车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5.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饰装修须知、装修禁止行为和需要注意的几点,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6.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包括小区外围红线内退缩范围)的卫生保洁服务,垃圾日产日清,使用环保的清洁剂,保持公共区域整洁、无异味。
7.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包括小区外围红线内退缩范围)绿化养护管理,绿植生长良好,及时按规范标准修剪和补种。
8.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并在喷药前安民告示。
1.每天不少于 12 小时在物业服务接待中心或专门的接待场所进行业务接待,公示并提供24 小时热线电话服务;能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
2.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即时处理,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 24 小时内答复,每年不低于1次征询业户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不少于 4 次社区活动。
3.主要出入口或指定区域设置小区平面图,小区内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房屋组团、栋、单元(门)、户门标识明显,3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及隔阻设施,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2次上述标识设施,保证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4.每半年 1 次对房屋建筑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 1 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或业主委员会,并做好记录;对非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损坏应及时安排修理。
5.每半月 1 次巡查围墙、屋面排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等,保持围墙完好(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障排水畅通。
6.每周 1 次巡查道路、路面、井盖等,保持路面平整、无明显破损、无明显积水。
7.每日 1 次巡查楼内公共部位门窗及休闲椅、凉亭、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户外设施,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保证户外设施安全使用;每日1 次以上巡检并及时修复损坏的公共照明设备,保持灯具完好,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 99%以上。
8.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系统每日检查1 次,每月保养1次,设备房每周清洁 1 次;其中消防泵启动每年不少于4次,每月检查 1 次灭火器,电梯配置必要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通讯设备,出现困人情况5 分钟内到位,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处理,及时解救被困乘客。
9.小区设有监控中心,配备电子巡更、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门锁智能卡中4 项以上技防设施,24 小时开通;公共秩序维护员对重点部位(指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主要楼层等,下同)每2 小时巡逻1 次,并做好巡更记录。
10.各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看守,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中央监控室24 小时专人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重要部位监控录像保存不低于30 天。
11.每年组织有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参与的消防演练不少于 2 次;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12.按幢设置垃圾投放点,每日早晚定时清理2次,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污迹、无异味;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设置,每日清理 2 次,擦拭 1 次,箱(桶)无异味、无污迹;地面垃圾滞留不超过 1 小时。
13.楼道、道路、绿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洁每天不少于2次,目视地面、绿地干净;电梯轿厢、操作板、地面等清洁保养每天不少于 2 次;电梯门壁打蜡上光每月不少于1次,表面光亮、无污迹;大堂地面根据材质情况每月不少于1次进行抛光保养。
14.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半年疏通1 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 1 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按时清掏,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15.做好白蚁及卫生虫害的防治工作,其中5-10月的灭四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 3 次,其余月份每月不少于2次。
16.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覆盖率高于99%,无1 平米以上斑秃,边缘清晰,及时清理杂草,杂草面积不大于2%,高度不应超过 6 公分,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适时适量施有机复合肥 2 到 3 遍。
17.园林建筑和辅助设备完好,整洁无损,绿地设有爱护绿化的提示片,对大型乔木、珍贵树木悬挂标识牌;造型植物及时修剪,及时更换枯死、损毁的花木,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1 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 1 次,盛花期追肥适量。
1.物业服务中心需提供每日不低于8 小时的业户业务受理接待,公示并提供 24 小时热线电话服务。能根据业户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及便民服务或能提供外联单位提供服务。
2.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处理,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 24 小时内答复,每年不低于1次征询业户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社区活动。
3.主要出入口或指定区域设置小区平面图,小区内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房屋组团、栋、单元(门)、户门标识明显,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及隔阻设施,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1次上述标识设施,保证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4.每年 1 次对房屋结构可以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或业主委员会,并做好记录,对非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损坏应及时安排修理。
5.每月 1 次巡查围墙、屋面排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等,保持围墙完好(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障排水畅通;
6.每 2 周 1 次巡查道路、路面、井盖等,保持路面平整、无明显破损、无明显积水。
7.每日 1 次巡查楼内公共部位门窗及休闲椅、凉亭、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户外设施,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保证户外设施安全使用;每日1 次以上巡检并及时修复损坏的公共照明设备,保持灯具完好,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 98%以上。
8.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系统每日检查1 次,每2 个月保养1 次,设备房每月清洁 2 次;其中消防泵启动每年不少于3次,每月检查 1 次灭火器,电梯配置必要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 小时不间断通讯设备,出现困人情况10 分钟内到位,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处理,及时解救被困乘客。
9.小区设有监控中心,配备电子巡更、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门锁智能卡中3 项以上技防设施,24 小时开通;重点部位每3 小时巡逻1 次,并做好巡更记录。
10.各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看守,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中央监控室24 小时专人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重要部位监控录像保存不低于15 天。
11.每年组织有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参与的消防演练不少于 2 次;接到火警、警情、不正常的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12.按幢设置垃圾投放点,每日清理2 次,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污迹、无异味;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设置,每日清理 2 次,擦拭 1 次,箱(桶)无异味、无污迹;地面垃圾滞留不超过 2 小时。
13.楼道、道路、绿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洁每天不少于1次,目视地面、绿地干净; 电梯轿厢、操作板、地面等清洁保养每天不少于 2 次;大堂地面根据材质情况每季度不少于 2 次进行抛光保养。
14.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 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 1 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按时清掏,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15.做好白蚁及卫生虫害的防治工作,其中5-10月的灭四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 2 次,其余月份每月不少于1次。
16.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覆盖率高于98%,杂草面积不大于 5%,高度不应超过 8 公分,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每年 2 遍以上。
17.园林建筑和辅助设备完好,整洁无损,绿地设有爱护绿化的提示片,对大型乔木、珍贵树木悬挂标识牌;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 1 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1 次。
1.物业服务中心需提供每日不低于8 小时的业户业务受理接待,公示并提供 24 小时热线电话服务。能根据业户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及便民服务或能提供外来联系单位。
2.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即时处理,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 24 小时内答复。每年不低于1次征询业户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不少于 1 次社区活动。
3.小区内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房屋组团、栋、单元(门)、户门标识明显,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或维护设施,每月检查 1 次上述标识设施,保证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4.发现房屋结构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或业主委员会,并做好记录;对非由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支出的损坏,应及时安排修理。
5.每季度 2 次巡查围墙、屋面排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等,保持围墙完好,保障排水畅通。
7.每日 1 次巡查楼内公共部位门窗及休闲椅、凉亭、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户外设施,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保证户外设施安全使用;每周3 次巡检公共照明设备,修复损坏的灯具,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
8.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系统每周检查2 次,每季度保养1次,设备房每月清洁 1 次;其中消防泵启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月检查 1 次灭火器,电梯配置必要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通讯设备,出现困人情况15 分钟内到位,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处理,及时解救被困乘客。
9.小区各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看守,边门定时开放并专人看管,有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重点部位白天每 4 小时巡逻 1 次,夜间每3 小时巡逻1 次,并有巡逻记录。
10.中央监控室 24 小时专人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重要部位监控录像保存不低于 10 天。
11.每年组织有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参与的消防演练不少于 1 次;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12.按幢设置垃圾投放点,每日清理2 次;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设置,每日清理 2 次。
13.楼道、道路、绿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洁每天不少于1次;电梯轿厢、操作板、地面等清洁保养每天不少于1次;大堂地面根据材质情况每季度不少于1 次进行抛光保养。
14.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 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 1 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按时清掏,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15.做好白蚁及卫生虫害的防治工作,其中5-10月的灭四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 2 次,其余月份每月不少于1次。
16.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覆盖率高于97%,杂草面积不大于 6%,高度不应超过 10 公分,每年普施有机肥1 遍。
17.园林建筑和辅助设备完好,整洁无损,绿地设有爱护绿化的提示片,对大型乔木、珍贵树木悬挂标识牌;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
1.周一至周五在物业服务中心提供业户业务受理接待,周六、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2.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即时处理,对业11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 2 天内答复。每年不低于1次征询业户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不少于 1 次社区活动。
3.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或维护设施,每月检查 1 次上述标识设施,保证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4.发现房屋结构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或业主委员会,并做好记录;对非由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支出的损坏,应及时安排修理。
7.每周 2 次巡查楼内公共部位门窗及休闲椅、凉亭、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户外设施;每周2 次巡检公共照明设备,修复损坏的灯具,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
8.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系统每周检查1 次,每季度保养1次,设备房每季度清洁 1 次;其中消防泵启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月检查 1 次灭火器,电梯配置必要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 小时不间断通讯设备,出现困人情况15 分钟内到位,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处理,及时解救被困乘客。
9.小区主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看守,边门定时开放并专人看管,门卫有交接班记录;公共秩序维护员对重点部位,白天 4 小时巡逻 1 次,夜间巡逻2 次,并做好巡更记录。
10.中央监控室 24 小时专人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重要部位监控录像保存不低于 7 天。
11.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13.楼道、道路、绿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洁每天不少于1次; 电梯轿厢、操作板、地面等清洁保养每天不少于1次。
14.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 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 1 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2 个月检查1 次,按时清掏,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15.5-10 月的灭四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2 次,其余月份每月不少于 1 次。16.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覆盖率高于96%,及时清洗整理杂草,杂草面积不大于 8%。17.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
1.服务人员每日不低于 1 次的小区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形成巡查处理记录;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2.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即时处理,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 2 天内答复。节假日有专题布置,13每年组织不少于 1 次社区活动。
3.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或维护设施,每月检查 1 次上述标识设施,保证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4.发现房屋建筑结构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或业主委员会,并做好记录;对非由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支出的损坏,应及时安排修理。
7.每周 1 次巡查楼内公共部位门窗及休闲椅、凉亭、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户外设施;每周2 次巡检公共照明设备,修复损坏的灯具,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
8.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系统每月检查2 次,每半年保养1次,设备房每半年清洁 1 次;其中消防泵启动每年不少于1次,每月检查 1 次灭火器,电梯配置必要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 小时不间断通讯设备,出现困人情况15 分钟内到位,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处理,及时解救被困乘客。
9.小区主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看守,边门定时开放;公共秩序维护员对重点部位,白天4 小时巡逻1 次,夜间巡逻2 次,并做好巡更记录;监控室24 小时专人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
10.接到火警、警情、不正常的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12.楼道、道路、绿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洁每天不少于1次;电梯轿厢、操作板、地面等清洁保养每天不少于1次。
13.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 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 1 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按时清掏,发现异常及时清掏。